TOP

被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怎么办?
编辑:Iamyou | 时间:2016-08-30 | 浏览:3098次 | 来源: 网络


  

  罚金是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所判处的一种经济制裁刑罚手段,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判处罚金的权力,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分享到: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如何计算期间?期间耽误了怎么办? [下一篇]女职工产假有何规定?

网友评论

相关栏目

信息共享 帮助中心 服务公告 律师文采 文章推荐 收费项目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 案件调解中心 专业律师服务指南

推荐律师

施琪

15026780747

李敏

13821621685

冯梦实

13916309023

吴勇

15682018695

王永仓

18995403636

秦甜甜

13472727497

宋玲娣

13564200605

周文才

18502838355

李军

18917186208

最新文章

· 运管所副所长被刺死 惨剧发生后运管所没再查..
· “租金贷”风险多地爆发 租客“被贷款”苦于..
· 男孩被送培训机构夏令营后猝死:曾被关“发泄..
· 武汉一老师跳楼身亡 留绝笔:想活在更有人情..
· "聂树斌案"真凶发现者陷绝境 媒体..
· 被老师强行剃光头后跳楼,孩子身后是谁推了..
· 扫黑除恶!人大代表竟是一方“肉霸” 家中搜..
· 7吨碳九泄漏,40万泉港人在无声中消逝,真相..

推荐文章

· 三大运营商叫停“不限量套餐” 警惕其他“不..
· 四川达州市人行道路面塌陷 现场救援过程中出..
· 冯小刚等明星大撤离!霍尔果斯上百影视公司..
· 他曾是负责调查贪污腐败的公安部副部长,落..
· 广州一女子为买房假离婚 赔了老公又折房
· 下月起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1号前发10月工..
· 老人放弃继承遗产是为何,原来儿子欠下高额..
· 男子出狱后为了养家应聘高管 拿了4万工资后..

Copyright 2013-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3004283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50001    技术支持: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